江苏省新型环保重点实验室办公设备项目招标公告
作者: 重点实验室   审核人:    文章来源:    点击数:   发布时间: 2019-05-24 10:45:24
 

江苏省新型环保重点实验室办公设备项目招标公告

作者:重点实验室 文章来源:江苏省新型环保重点实验室 点击数:139 发布时间:2019-5-24 10:45:24

询价公告

根据盐城工学院采购计划,现对江苏省新型环保重点实验室办公设备项目进行询价采购,诚邀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名称:江苏省新型环保重点实验室办公设备项目

二、项目编号:BA-20190516-035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

投标人必须是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的独立法人,且具备下列条件:

1.经营范围必须与本采购项目实质性相符;

2.有固定的经营场所,有适应项目需要的专业技术人员,具备相关项目的供货能力和售后服务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财务状况;

3.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等复印件(盖章),提供法人或被授权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携带备查;

4.提供近三年经营业绩证明材料;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违纪记录的声明;

6.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与分包;

四、询价文件发放(获取)

发放方式:自行到盐城工学院建材研究院-江苏省新型环保重点实验网站(http://ae.ycit.cn/)上下载。

五、投标起、止时间及要求

投标人请于2019年6月2日8:30—9:00之间将装订密封加盖公章后的投标文件,送至盐城工学院迎宾大道校区知达楼A209室。(本次采购不接受“送达”之外的其它任何投标方式)。

六、投标保证金

1.本次采购投标保证金金额为:1000.00元。

2.投标保证金一律以在中国注册的银行出具的银行本票(同城)、银行汇票(异地)形式。各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本单位的基本账户上汇至盐城工学院投标保证金指定账户(收款单位:盐城工学院,账号:32001735236051464680,开户银行:建行盐城市人民路分理处),投标保证金汇出单位及汇出账号必须与投标报名单位名称及公司银行开户许可证的基本户账号完全一致。

送达投标文件前,到财务处办理盐城工学院招投标保证金专用凭据,投标人将银行本票(汇票)原件和基本账户的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以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交财务处工作人员核验,否则视为投标人未缴纳投标保证金。未按招标文件约定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将不予接受。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评标结束后10日内无息退回。

七、采购联系人

采购人名称:盐城工学院

技术联系人:崔老师联系电话:0515-88298927

招标办联系人:孟老师联系电话:0515-88168897

江苏省新型环保重点实验室办公设备项目招标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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