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辐射安全监管工作交流会召开 李干杰出席会议并讲话
作者: 佚名   审核人:    文章来源:    点击数:   发布时间: 2013-10-12 14:45:11
 

中国环境报记者童克难北京报道9月28日~29日,环境保护部召开全国辐射安全监管工作交流会。环境保护部副部长李干杰出席会议并讲话,核安全总工程师刘华作会议总结。

李干杰表示,近年来,全国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工作取得了长足进步,机构队伍、法规标准、人员能力和精神文化建设取得成效,监管实力得到明显加强。2012年,国务院批准《核安全与放射性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及2020年远景目标》,环境保护部制定了实施方案,安全改进行动有效实施,辐射安全综合检查专项行动等各项重点工作卓有成效,辐射环境监测和应急工作明显加强,辐射安全得到有效保障。

李干杰强调,如今的环境问题对包括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在内的环保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各级环保部门一定要树立“三个务必”指导思想。即务必进一步深化认识,深入理解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意义、环境保护工作在生态文明建设中的地位和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在环境保护工作中的重要位置;务必进一步落实责任,深化落实责任机制,实施责任追究终身制;务必进一步抓紧推进,将已经制定好的目标计划转化为成效和成果。

对于核与辐射安全工作,李干杰提出7项具体要求:一是要做好日常监管工作,许可审批要到位,监督检查要规范;二是要做好分级监管机制的改进和优化,推动审批、监管权限的下放;三是要解放思想,创新监管机制,推动历史遗留问题的解决;四是要做好公众宣传、公众参与、信息公开和舆情应对工作,保障公众的基本权益,提高公众对核与辐射的接受程度;五是要进一步提高监测和应急能力,硬件要配齐,软件要健全,队伍要专业;六是要做好督察和上下联动工作,推动基层监管工作;最后,李干杰特别指出要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与核与辐射安全工作相结合,把总要求贯彻始终,把聚焦“四风”贯彻始终,把整风精神贯彻始终,把领导带头贯彻始终,把建章立制贯彻始终,求真务实,认真查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改进工作作风,切实推进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工作。

刘华要求,各单位认真贯彻落实李干杰副部长所提出的各项要求。继续加强机构队伍和基础能力建设;持续规范和强化辐射安全培训工作;抓紧推动完善法规标准体系;合理推进权限下放,持续优化监管机制;进一步提高管理的信息化水平;积极推进省控网建设,加强国控网建设和运行管理;常备不懈做好核与辐射应急工作;加强信息公开与公众宣传;深入开展辐射安全监管督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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