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新型环保重点实验室安全及卫生管理制度
作者: 江苏省新型环保重点实验室   审核人:    文章来源:    点击数:   发布时间: 2016-11-08 10:24:46
 

江苏省新型环保重点实验室安全及卫生管理制度

作者:江苏省新型环保重点实验室 文章来源:江苏省新型环保重点实验室 点击数:174 发布时间:2016-11-8 10:24:46

一、本实验室为开放实验室,进入实验室开展科研工作的人员,需与实验室签订安全及卫生管理协议后方可开展工作。

二、实验室是进行科研与教学工作的重要场所,实验室的安全工作坚持“预防为主,责任到人”原则,凡进入实验室工作、学习的人员,必须遵守本管理制度。

三、进入实验室开展科研工作的人员必须认真学习实验仪器的操作规程,熟悉仪器的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项,并严格按操作规程执行,实验过程中有关人员不得离开实验室。

四、实验完毕后,必须关闭仪器开关、电源,填写仪器设备使用记录表,其内容应包括使用时间、开机目的、使用前后及使用过程仪器状况、使用人等。并进行仪器设备的清洁整理,将室内卫生打扫干净,物归原处。

五、每日最后离开实验室的人员要负责检查水、电、气、门窗等有关设施的关闭情况,确认安全无误后,方可离开实验室。节假日前各实验室管理人员应进行安全检查,并做好记录。

六、各实验室的钥匙应有专人保管,不得私自配备及转借他人。

七、禁止在实验室饮食、娱乐,实验室及走廊禁止吸烟,在有易燃、易爆的化学试剂和气体的场所严禁烟火。

八、严格卫生责任制,各实验室应有专人负责卫生管理工作,室内卫生要定期打扫,保持实验室窗明台净、地面无污渍、水池无堵塞、仪器摆放整齐。

九、实验室发生安全事故时,按“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指导实验,谁负责”的原则,裁定应承担的责任。

十、本制度自2011年9月10日起开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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