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处《关于开展2015年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同行专家鉴定工作以及验证职称申报材料的通知》
作者:    审核人:    文章来源:    点击数:   发布时间: 2015-03-09 14:34:02
 

关于开展2015年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同行专家鉴定工作以及验证职称申报材料的通知

盐工人〔2015〕3号

本校各部门、各单位:

为做好2015年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根据省职称评聘相关文件精神,现将我校2015年同行专家鉴定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同行专家鉴定要求

1、根据省教育厅要求,凡申报高校教师、专职科研、实验技术、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育管理研究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的论文、论著代表作,均须送同行专家鉴定。

2、申报副高级职务者,须将2-3篇(部)代表作送2名具有高级职务的在职同行专家鉴定(至少1名为正高级职务)。申报正高级职务者,须将3篇(部)代表作送3名具有正高级职务的在职同行专家鉴定。申报教授人员的代表作必须由教授鉴定;申报副教授人员的代表作必须由教授或副教授鉴定。

3、送同行专家鉴定代表作要求:

(1)必须是任现职以来至2014年12月31日前公开发表或正式出版的(ISSN、CN、ISBN)代表本人学术水平和研究能力的论文、论著。

(2)增刊、内刊、专辑、论文集、第二作者、参编个别章节的书籍不得上报。

(3)论文的研究方向须与申报学科一致,且必须是今年上报评审的。

请各部门、各单位通知申报的相关人员,按上述要求填写《同行专家鉴定表》(请登陆人事处主页“下载专区”下载,打印时除“五、专家鉴定结论意见(B)”页外,均须双面打印)并附代表作复印件(申报副高一式两份,申报正高一式三份,须带原件到人事处验证盖章),填好“送同行专家鉴定材料目录”并装袋。不是首次申报者送同行专家鉴定费由自己缴纳(副高600元、正高900元),报材料时请一并缴纳。

二、职称申报材料验证要求

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强对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领导,成立职务评聘工作领导小组,认真组织学习并积极宣传有关文件精神,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上报材料。

1、人事处于3月11—13日期间验证所有申报人员各种业绩成果材料(验证复印件时须带原件),同时上报同行专家鉴定材料。逾期不再受理。

2、申报人员必须按规定如实提供申报材料,不得弄虚作假。凡申报材料弄虚作假、论文抄袭剽窃的人员,一经查实,将取消其3年内的申报晋升资格,并根据有关规定作出严肃处理。

二〇一五年三月六日

上一条:师资培训中心《关于做好2015年教师资格证书补办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人事处《关于选派我校中青年骨干教师参加2015年度全省高校教师英语强化培训的紧急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