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率先全省推广新能源汽车 今年将新增1万辆
作者: 黄伟   审核人:    文章来源:    点击数:   发布时间: 2015-04-22 09:56:50
 

4月17日,省政府召开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会议,确定各市推广计划。在6个省辖市已纳入国家试点的基础上,今年推广应用拓展到全省13个省辖市,率先以省域范围整体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

2013年国家启动新一轮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南京、常州、苏州、南通、盐城、扬州等6个城市纳入国家试点。按照国家批复江苏的推广方案,2013年—2015年6市将推广新能源汽车15135辆,其中2013年—2014年推广6191辆,到去年底实际推广7562辆,超额22%。从全国来看,这两年我省新能源汽车推广量居全国第4位,其中纯电动客车推广量居第一位。

今年推广量同比大幅增加,全年新增1万辆。省政府副秘书长王志忠介绍,综合考量各市经济总量、产业基础、城市规模、财政实力等因素后,结合国家方案,原来6个试点城市今年推广7573辆,余下2000多辆由新增7市完成。在我省已推广的新能源汽车中,以公交、出租和企事业单位通勤车等公共领域的纯电动客车、插电式混合动力客车和纯电动乘用车为主,约占85%,物流、环卫等领域的专用车占比约14%。江苏率先在市政公用领域推广,提高社会公众对新能源汽车的认同度,为尽早开启个人消费市场做铺垫。

今年我省首次明确了省属国企和驻苏央企的补贴政策:省属国企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由省财政给予全额的地方补贴;驻苏央企不多,按属地原则通过所在市申报省级补贴,所在市给予一定配套。

长期看,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还是需要探索市场化路径。今年,盐城将推广应用2000辆新能源汽车,其中,纯电动客车35辆、纯电动乘用车165辆、纯电动环卫车300辆、纯电动物流车1500辆。每个类别的推广路径不一样:纯电动客车采取租赁模式,由悦达集团与省外一家公司合作成立租赁公司,自购运营车辆,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纯电动环卫专用车实行政府采购,资金来源以财政支付为主;纯电动物流车采取融资租赁方式,由一家企业负责购买和上牌,再出租给相关企业和个人,不用财政支付;纯电动乘用车领域则成立出租车公司,力争年内运营。

新能源汽车应用前景不错,但也面临“拦路虎”——充电设施建设滞后,数量少且布局不合理。目前,全省充电桩只有3000多个,集中在南京、苏州、常州等地。省经信委相关人士介绍,我省正在编制全省2015—2020年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发展规划,各类投资主体均可参与建设运营。“新能源汽车的充电设施、配电网络建设与改革已经纳入城市规划。”南京市政府副秘书长赵晶夫介绍,南京将形成以使用者居住地、驻地停车场配建充电设施为主体,以城市公共停车位、路内临时停车位配建充电设施为辅助,以城市充电站、换电站为补充的充换电设施网络。

交通管理政策也一度制约了新能源汽车上路,省公安厅昨日透露,已经出台政策,允许纯电动物流车进入城市限行区域,对符合条件的纯电动物流车将发放通行证。相关人士建议,还应参照北京等地的做法,为电动汽车通行提供更多便利。比如,纯电动小客车不受尾号限行影响,允许电动汽车使用公交专用道,中山陵等生态保护区域只允许电动汽车驶入,减免电动汽车市内停车费、过江通道费、过路过桥费等,不断提升对电动汽车潜在客户的吸引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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